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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破产后债权应当按照什么顺序清偿

admin 泰顺律师 2024年03月07日
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,按照下列顺序清偿:
  (一)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;
  (二)破产企业所欠税款;
  (三)破产债权。
 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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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未以公司财产设定抵押,只能按一般债权清偿顺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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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依次如下:
1、企业所需的破产费用、共益债务;
2、拖欠职工的工资和补助费用,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的补偿金;
3、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、税款;
4、普通破产债权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
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
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
破产企业的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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