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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交通违章处理材料有哪些,一般怎么规定

admin 泰顺律师 2024年03月30日
交通违章法律规定处理的材料主要有:驾驶证、行驶证、身份证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书等。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,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。罚款应当开具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;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,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。法律依据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零八条
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,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。对行人、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,当事人无异议的,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。
罚款应当开具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;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,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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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交警大队查询解决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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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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